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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5-08-07 09:16信息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阅读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加快金融强国和制造强国建设,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聚焦新型工业化重大战略任务,以需求牵引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协同,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坚持分类施策、有扶有控,推动产业加快迈向中高端,防止“内卷式”竞争。到2027年,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金融体系基本成熟,服务适配性有效增强。

《意见》对照新型工业化重点领域,提出针对性支持举措。优化金融政策工具支持关键技术产品和攻关,多渠道为科技成果转化引入耐心资本,强化产业链重点企业综合金融服务,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数字金融等五篇大文章,深化基于“数据信用”和“物的信用”的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健全中西部承接产业转移有关授信管理机制和金融产品服务,推动金融资源向产业集群聚集和专业化发展,推进贸易结算、资金管理、投融资等一系列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举措,支持产业合理布局和拓展发展空间,促进做强国内大循环。

《意见》加强金融服务能力和长效机制建设,促进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投入。健全金融机构服务制造业的内部机制安排,单列制造业信贷计划,针对细分行业和企业成长阶段特点制定差异化授信政策。双向培养科技产业金融复合型人才队伍,鼓励金融机构打造复合型的金融管理和服务团队。建立完善跨部门协同推进、政策激励约束、地方政策配套、风险协同防控等4方面机制,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和宏观信贷政策引导作用,增强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强度精度效度。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推动《意见》各项举措落实落地,深化产融合作,完善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体系,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撑。

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_部门动态_中国政府网.pdf


节选:

五、加强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能力建设

(十三)加强各类金融工具的联动配合。推动银行、保险、证券、基金、融资担保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在防范交叉性金融风险、保障客户隐私的前提下,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合作。支持金融控股公司整合集团内各类金融资源,为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鼓励保险机构、银行理财子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在风险可控、商业自愿前提下,通过股权、债券、私募基金、融资租赁等形式,为先进制造业发展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


六、加强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协同联动

(十七)完善地方政策配套机制。地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等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建立本地区重大产业融资项目“一对一”辅导机制,积极协调解决项目融资中存在的要件不齐、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鼓励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通过健全资本补充机制、加强再担保和风险补偿、优化绩效考核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鼓励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加强产业、财政、金融等政策协同创新,完善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机制。发挥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作用,支持金融机构深化信用信息开发利用。鼓励建立产业专家信息库和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数据库,为金融机构审贷决策提供智力和信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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