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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如何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

发布时间:2023-07-19 16:48信息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作者:云南省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

2023年4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市场、创新、政务、法治、人文“五大环境”全面提质,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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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提出: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主业、坚持保本微利运营,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向小微企业和“三农”。

问: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方面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

答: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针对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不断扩大担保业务规模、降低担保费率。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融资担保降费奖补工作的通知》,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及其所属担保机构对新增的单户1000万元以下一年期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担保贷款不再收取担保费。2022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融资担保户数17.14万户、新增融资担保金额338.41亿元,超全年新增200亿元目标69.20%,其中支小支农业务分别占99.92%、97.92%。截至2023年4月末,政府性融资担保余额546.21亿元,同比增长16.20%,其中支小支农担保余额529.45亿元,同比增长18.93%,加权平均融资担保费率0.64%,持续降至1%以下。

二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加大担保服务力度。2022年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符合条件的贷款担保业务给予担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资金4662.63万元,同比增长31.65%,引导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截至2023年4月末,全省融资担保直保余额701.49亿元,同比增长21.78%,当年累计新增融资担保金额163.49亿元,同比增长42.65%。

三是印发《云南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担保费补贴、风险补偿和资本金注入等三个方面支持融资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补贴专项用于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和“三农”银行贷款提供低费率的担保业务,对上年度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担保业务,按照上年度担保金额给予不超过1%的补贴。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专项用于补偿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和“三农”银行贷款担保发生的代偿支出,对支小支农再担保业务发生代偿支出的,按照不超过省级国有再担保机构上年度支小支农再担保业务代偿支出的10%给予补偿;直保业务按照不超过融资担保机构上年度支小支农业务代偿支出的10%予以补偿。资本金补充专项用于支持省级国有再担保机构增强实力,充分发挥增信分险作用,服务我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根据省级国有再担保机构出资人申报金额,结合其支小支农业务开展情况、代偿情况、绩效考核等因素,补充资本金。


文件提出:优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健全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综合运用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信贷风险,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问:什么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对企业有哪些益处?

答: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是指对于银行、担保、保险、知识产权专业机构等单独或组合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且发生不良的,按照本金中银行、担保、保险、知识产权专业机构各自承担风险部分的一定比例对相关机构进行风险补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能够弥补市场失灵或市场资源配置不足,鼓励银行机构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规模,发挥知识产权增信增贷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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